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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6 年第二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6 12:46: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我校 2026 年第二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工种)

等级

收费标准(元)

理论

技能

综合评审

 

1

 

制图员

五级

30

100

 

四级

40

130

 

三级

50

200

 

二级

70

240

200

2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3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4

车工

五级

30

140

 

5

车工(数控车工)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二级

70

280

200

一级

70

310

300

6

车工(普通车床)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二级

70

280

200

一级

70

310

300

7

工具钳工

五级

30

140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二级

70

280

200

一级

70

310

300

8

装配钳工

五级

30

140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9

机修钳工

五级

30

140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10

电工

五级

30

140

 

四级

40

180

 

三级

50

240

 

 

二、认定时间

(一)五级、四级、三级认定时间认定时间

 

序号

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1

4 月 7 日–4 月 12 日

3 月 19 日

2

4 月 13 日–4 月 19 日

3 月 19 日

3

4 月 20 日–4 月 26 日

3 月 26 日

4

4 月 27 日–4 月 30 日

3 月 30 日

5

5 月 6 日–5 月 10 日

4 月 10 日

6

5 月 11 日–5 月 17 日

4 月 17 日

7

5 月 18 日–5 月 24 日

4 月 24 日

8

5 月 25 日–5 月 31 日

4 月 30 日

9

6 月 1 日–6 月 7 日

5 月 7 日

10

6 月 8 日–6 月 14 日

5 月 14 日

11

6 月 15 日–6 月 18 日

5 月 18 日

 

二级、一级认定时间

 

序号

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1

4 月 20 日–4 月 26 日

3 月 26 日

2

6 月 15 日–6 月 18 日

5 月 18 日


 

(二)有关说明

1.理论考试时间一般 8:00 开始,技能考核原则上在理论考试结束后开始,准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为减少能耗、提升认定质量, 同一职业、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 30 人的,将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将做适当延长。

3.如遇法定假日或重大活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4.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在申报时须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 存在虚假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虚假材料及考试费不予退还,并对其所获证书作无效处理及收回补贴费用。

5.本公告不包含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本科院校统一组织的在校学生的认定及由企业统一组织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员认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 届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 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 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 业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

师班学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注:相关职业、相关专业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序号

职业(工种)

相关职业

相关专业

1

制图员

根据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说明绘制技术图样的人员

机械类专业

2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从事通信行业相关专业

通信相关专业,主要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电力通信、计算机通信、光通信等

3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计算机硬件工程技术人员、嵌入式系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分析工程技术人员等

软件工程、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区块链工程、人工智

能技术服务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通信工程、通信网络应用、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通信运营服务、网络安全、网站建设与管理、物联网技术应用、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应用、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

车工车工(数控车工)车工(普通车工)

机械类专业

5

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机修钳工

模具工、机床装配维修工、飞机装配工、工程机械维修工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备装配与维修、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工程机械维修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船舶建造与维修、飞机制造与装配。

6

电工

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

 

五、认定地点

最终认定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1. 个人申报: 由考生个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张家港市高级技工学校行政楼二楼(教学管理处办公室)进行现场办理。

2. 团体报名:由所在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统一申报。

(二)咨询地址

张家港市杨锦公路188号(教学管理处办公室)

(三)联系人

任老师:0512-58970803

终审:三职中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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